幾天前聽到朋友陷入 #Metoo 事件,在社群淚聲控訴一名師長對他的侵犯。
文章有個段落,是該師長當初在侵犯朋友得逞,事後反而在日常生活裡對他更加冷暴力,但為了學業成績通過,朋友陷入討好者模式,忍著自己被欺辱的難堪,硬是對師長陪笑臉,他稱當時的自己有點陷入斯德哥爾摩症狀,很想證明他和師長的關係一如往昔,但也因此加劇師長對他的傷害。
為此,朋友向我提到一個概念:「有些人在傷害別人的同時,其實他是很有意識的,你對他越好,或是你看似溫順,他越是想要傷害你,不是因為你好欺負,是他自卑。」
傷害我們的人,會更加傷人
是他們不願意面對自己
人際關係中,傷害是一種痛苦而不幸的經歷,而有時我們難免發現,那些傷害我們的人似乎比任何人都更清楚我們的無辜和他們的卑劣。
他們痛恨我們,只因我們的存在使他們卑劣行為可能為世人所知。
然而我們或許可以說,他們對我們的痛恨,實際上是對自己醜陋面目被揭開的恐懼。他們越害怕,越是痛恨我們。
因為我們是他們罪惡的鐵證,為合理化自己的行為、減輕內心的罪惡感,他們會將責任轉嫁給我們,認為我們的軟弱,是允許他們繼續傷人的理由,搞得我們也有責任了。
被傷害者的軟弱是一回事,但當一個人傷害了我們,不論他們的錯誤有多麼嚴重,有的人不會想要責怪自己,很多是出於自我保護的需要,他們會竭盡全力為自己的錯誤辯解,只會認為我們得為自己當初的膽怯與恐懼負責,而從不覺得自己有錯,行為需要被調整。
受害者不完美,不代表合理化加害者
受害者未必完美,但加害者一定有罪。作惡者不思悔過,受害者卻一次又一次地進行自省。
這樣的情況讓我們不得不深思:傷害與責任之間的關係是如此復雜。
當我們成為受害者時,我們會陷入自省的漩渦中,探究自己是否有什麼地方做得不夠好,是否給了對方傷害我們的理由。我們試圖理解傷害我們的人的動機,希望能夠找到解決問題的方法。
然而,我們必須認識到,並非所有傷害我們的人都具有相同的動機和心態。有些人可能是出於惡意和慾望而傷害我們,但也有些人可能是由於無知、誤解或內心的痛苦而行為不當。
我們不能將所有人一概而論。
相反地,我們應該努力理解彼此的立場和感受,儘管這可能會很困難,但確實一昧指責他人並不能解決問題,我們應該尋求健康的自我療癒,並尋求和解的途徑,無論對他,還是對自己。
當我們遭受傷害時,尋求支持至關重要。與親朋好友、專業人士或相關組織分享我們的困擾,他們可以提供資源幫助我們應對困難並渡過難關。
整個過程中,我們應保持清醒的頭腦,並必須提醒自己:我們不應該為他人的錯誤行為負責,也不應認為自己必須達到完美無瑕的標準。
自省和責任,應該成為我們共同前行的指引。
通過審視自身行為並承擔個人責任,我們可以成長為更強大、更有智慧的個體,同時也應該敦促那些傷害他人卻不願面對自己錯誤的人,思考並反思他們的行為,以便實現真正的悔過和改變。
讓我們堅持在理解與尊重中前行,希望能夠建立一個更加和諧、互相尊重的社會,讓傷害與責任得到更好的處理與解決。
Read More
>>>「生活遭遇壓力,卻不一定想談」:對方突然變冷淡,除了變心外可能還有這些原因
Art Design: Vickey