陪小姨看脫口秀,見喜劇演員 Ali Wong 在台上提到:「一個媽媽有多痛苦,爸爸就有多快樂。」小姨說,她人生沒有遇到這種事,她相當感恩姨丈讓她做自己喜歡的事,然而我覺得這句話很怪,一個女人做自己喜歡的事,為什麼需要丈夫允許?當然,我會這麼說,也跟長年觀察小姨與姨丈的互動有關。
小姨沒有意識到
自己正在做的事,不需要他人允許
小姨和姨丈在同公司上班,兩個人都是主管,每天要負擔的業務量不相上下。
每當進入加班時間,小姨就會感到恐慌,頻頻打給我媽媽,請她幫忙照顧孩子,又或自己必須趕著下班,隔天早上還得提前上班完成工作。另一廂的姨丈,同樣是加班,他就可以放心到彷彿家中事務與他無關,甚至下班後還開心去社交。
弔詭地是,去年小姨在公司得到最佳經理人獎,她在上台領獎感謝丈夫:「我必須謝謝他,是他允許我可以做自己喜歡的事(出來工作)」
台下長官同事一陣叫好,稱讚姨丈根本是新好男人。
只是在我母親和我看來,小姨每天過著蠟燭兩頭燒的生活,雖然婚姻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,但我總有一種感覺——小姨,她並沒有意識到,自己現在在做的事,其實是不需要經過他人允許的。
小姨的感恩之心,我可以理解,她可能從丈夫那裡得到了某些支持和包容,使她得以追求自己的興趣和工作。但是感恩的同時,她也應該清楚這些追求本來就是她的權利和選擇,而不是取決於丈夫的意願,夫妻間應該是平等尊重的關係,彼此支持和體諒,而不是單向的依賴和感恩。
姨丈也應該參與分工
其次,姨丈明顯對家務和照顧孩子的責任不積極,導致小姨在家庭和職業生活之間面臨極大的壓力。
已經來到現代社會,家庭事務應該是共同分擔,不是只由一方承擔。小姨應該和丈夫溝通,商討如何在工作和家庭責任之間找到平衡,確保兩人都能有彈性追求自身興趣和職業發展。
在公司得獎,小姨感謝丈夫讓她做自己喜歡的事,這是一種社會期望或潛在的文化觀念,即女性應該對丈夫的支持表示感恩,然而這樣的觀念可能會限制女性的自主權和平等地位,我認為更應該強調的,是每個人都有追求自己喜歡的事業和興趣的權利,而不應該把這種追求歸功於別人的批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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