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個週末,一群朋友約去信義區夜店玩,最後加起來,竟然來了快二十個人。大家精心打扮,興致高昂,我們在門口付了幾百塊的門票,得到幾張酒精兌換券,然後一起走入那電音轟炸的雷射光空間中。
本來以為那天能玩得很開心的,但或許是我許久沒有出來玩,已經忘了夜店是什麼模樣,進去後不到十分鐘,我就開始煩躁起來。音樂我不愛,喝酒要排隊,人潮太擁擠...... 但妝都化了,朋友都來了,票都買了,酒券也還沒用,還是強逼自己打起精神來。
毫不眷戀,直接走人的他
好不容易拿到一杯 Gin Tonic,回到我們的座位,在沙發上擠出一個位置坐下時,體力已經掉了幾格。過了不久,旁邊一個朋友 T 突然轉過頭來跟我說,「我去廁所一下」,然後就起身走了。
後來等了十分鐘、二十分鐘、一個小時,T 都沒有回來,環看四周,都不見他身影,後來一封簡訊突然傳來,是 T,他說:「不喜歡這裡,心情有點不好,先回家了,幫我跟大家說下,不好意思。」
做自己,因為你不欠任何人任何事
接到 T 的簡訊我一開始頗傻眼,哪有人不喜歡就直接走人的?而且他也付了門票錢,連酒券都還沒用完,豈不可惜?
後來轉念一想,我又覺得這種「不合群」非常有個性。不喜歡就離開、不想要就拒絕、不顧忌他人目光,不礙於任何情面,更懂得不貪戀失去的「成本」、事態不對時就及時止血,而且前提是他沒傷害任何人,也沒對不起誰、也不用對誰負責任。能做到這樣果斷的人,真的不多。
敢於「不合群」的人,才是活得最真誠的人
在一個人群中,那個「不合群」的人常常是被討厭的。那天 T 和我們去夜店玩,不到半小時就直接走人,有的朋友覺得他很沒禮貌,有的朋友卻覺得他開心就好。其實人生就是這樣,不管你做什麼,都會有人喜歡,也都會有人討厭,你無法做到十全十美,所以很多時候,其實只要關心自己真實的感受就好,而喜歡你的人會留下,不喜歡的會離開,這也是一種淘選朋友的過程。
這不是自私,自私是一種從他人身上奪取資源以滿足個人私慾的行為,這是誠實,誰也不欠誰,只要對得起自己就好。而誠實是需要勇氣的。
年輕點時,我們害怕成為那個「不合群」的人,恐懼被孤立排擠,不敢說出不同的意見,就像以前在班上最可怕的事,就是當老師說分組時,你總是最後那個被遺落下來,和其他被遺落的人湊成一隊的人。但成熟後,才漸漸變得不再在乎自己看起來合不合群,要是老是顧忌他人的目光而活,是不會舒坦快樂的。
受到 T 的啟發,那天去夜店,音樂難聽,酒也難喝,和朋友的朋友也不對盤,後來我把剩下的酒券送給其他朋友後就離開了,一個人跑去一蘭拉麵吃宵夜。以前我或許會跟著大家硬玩到清晨,搞的自己身體累心情又差,但現在反而覺得想走就走,想留就留,這種自由感覺真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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