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算再親密的情侶
或多或少都有不想讓對方知道的事
《社內相親》這部戲,最讓我印象深刻的就是「陳映書」說:「不管怎樣,他都要馬上跟我說。」「陳映書」是個不能接受被男友隱瞞任何事情的女友,她偷偷跟蹤男友後才知道,原來男友是孤兒,還暗藏許多秘密,於是她也自首過去,並溫暖地說,以後我們也會慢慢分享這些瑣事的。
所以我也開始在想,情侶之間到底該不該有秘密?就算是再親密的情侶,除非你的一輩子就像被熨斗燙過的大道,不然每個人,或多或少都有不想讓對方知道的事吧。
我有個已婚朋友,她的老公到現在還不知道老婆的臉曾經整形過,也有個閨蜜,這輩子只交過一個「女朋友」,但現任男朋友完全不知情,於是每次講到「前女友」的名字時,我們都得講暗號。
還有個朋友,因為跟男友說好彼此不能有秘密,所以某一天,她鼓起勇氣說了在國外發生一夜情的經歷,但此時才發現,原本的山盟海誓都是假,男友竟然氣到說要分手,可是那是她單身時的事情啊。
誰的人生沒發生過幾件破事?
要說還是不說,你完全有主導權
我不認為情侶之間一定什麼事情都得講,必須把自己這輩子發生過的事全都交代,如果有這種想法,這會是變相的負擔,對雙方都是壓力。
最重要的,是兩人在一起的時候不要欺騙對方,要把握好「我」跟「我們」之間的距離,處在戀人關係時,我們是兩個人,但每個人都還是要保持隱私,如果你想說,那是你的選擇,你不願意講,也沒有人可以逼迫你,因為如果對方是打破砂鍋問到底,非要挖出你種種隱私的人,那想必這段感情也不健康,相處起來會很累。
我傾向的模式跟「陳映書」一樣,讓兩人慢慢隨著時間的堆壘,在信任感逐漸穩固後,在一種舒服的狀態下,發自內心地打開心扉,主動說出一些即便自己回想,都覺得不堪或害羞的過往。
萬一說出來後,對方不隨意批判,也願意給予支持,那這段感情走得長遠的機率也會更高,因為這代表彼此都從這個經驗學習到尊重跟包容。
拜託,我們都活了 20、30 年,雖然跟爸爸媽媽們比,吃的白米算很少,但誰的短暫人生沒有發生過幾件不想讓人知道的破事啊?所以,根本不用卡在那種「不說就代表不夠愛」的迷思之中,你有權當自己的發言人,想說就說,不想說就帶著進棺材,完全有選擇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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