離婚並不可恥
其實可以是一件快樂的事
今年有多對名人宣布離婚,認真想了想,離婚有需要傷感嗎?決定分開未嘗不是好事,選擇離婚並不任性可恥,我反而覺得敢離婚,是一種勇敢。
前陣子在報導王力宏離婚的消息時,刻意在標題下了「恭喜」兩字。那時並不知道他後續會爆發跟蕾神之間的戰爭,但即便我會通靈、未卜先知,我還是祝賀他們。
印象特別深刻的是,有讀者看到文章後,留言說我是不是下錯標?認為離婚這種事,有什麼好恭喜的?不過卻有個讀者讀懂我的話。
她跳出來說:「為什麼編輯要『恭喜』?這用詞精確且無誤,難道一直有人拖,一直有人不開心的婚姻就很好嗎?父母不快樂,小孩也感覺得出來,不要那麼封閉思想了,都什麼年代了,還那麼古板。」
每次遇到讀者跟我心意相通,都深感欣慰,所以也把這件事跟朋友分享,大家聊過後,一致認同離婚其實可以是快樂的事。
離婚風氣普遍
年輕人越來越不願意委屈自己
即便是現在,只要有人傳出離婚,總還是會聽到有人說,離婚的人都很自私,不考慮他人感受,父母那輩的人比較負責任,在一起幾十年,還不是好好的把平淡日子過到最後,批評如今離婚率會節節升高,全都出於年輕人太過自我、不懂包容,缺乏責任心。
但就如同上述的讀者說的,都什麼時代了,台灣的同性婚姻都已經合法化,竟然還有很多人認為離婚並不光彩,值得被他人鄙視、瞧不起。
每個人對愛情的需求並不同,人生短短不過數十載,生而為人,誰不是一邊辛苦地累著,一邊努力地活著,如果就連追求最基本的幸福自由都沒有,那難道現在是戀愛戒嚴時代嗎?
年輕人離婚的風氣愈來越普遍,是因為在我們都有能力養活自己的狀態下,如果真的不開心,有什麼好委屈求全受氣的,爸媽生養我們,可不是讓我們來受罪。
父母輩甚至祖父母輩的人,他們之中有很多怨偶,為了承擔傳宗接代的責任,也懼怕世俗的眼光,所以草草找個人結婚。
即便在婚姻裡過得不快樂,但是因為害怕別人的異樣眼光,也捨不得曾付出的一切,所以寧可選擇繼續在婚姻裡互相折磨,結果到閉眼的最後一刻都不開心,甚至整輩子都在跟子女抱怨,這些人搞不好在過奈何橋時,還恨不得趕緊喝下孟婆湯,想忘掉前世的冤家。
離婚是自救,也是救人
值得被尊重與祝福
反之,現在的年輕人,很多人在決定離婚時,根本不需要有個「第三者」當冠冕堂皇的理由,最終目的都很單純,就只求一件事,那就是快樂。如果他們覺得婚姻很幸福,那也不會做出離婚的決定。
這兩年,只要有朋友決定離婚,我們都會為他舉辦離婚派對,因為這是很值得慶祝的事,大家會狂歡整晚,歡慶他重生,徹底解脫了。
那些勇敢離婚的人,是因為他們真正知道自己要的是什麼,也明白看清這段關係早已變質,所以不願再當個龜縮的鴕鳥,其實這是負責任的表現。
對於選擇離婚的人來說,放棄是自救,也是救人,所有的離婚都值得被尊重與祝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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