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我不知道『喜歡一個人』是什麼感覺。」
前幾天正式邁入三十歲的凱特,已經單身兩三年了。先前的交往對象,她總是因為幾個缺點過不去就提分手;不論追求者條件如何,她都無法再像學生時期那樣心動,甚至一知道對方喜歡自己,曖昧的氣氛就馬上降到冰點。
「我知道我喜歡什麼,喜歡怎樣的生活,就是不知道怎樣是『喜歡一個人』。」
「那之前的男友都怎麼交往的?」,我問。
「都是他們追得很勤、很快告白,很快牽手,只要有一點點好感,就會順勢交往。」
於是,到了這個人人想拉長觀察期的適婚年齡,沒有人快狠準的突進,凱特就像在森林裡迷路的羔羊,無所適從。
「我也想談戀愛,但卻更喜歡一個人過日子。」
除此之外,凱特單身還有一個原因:「一個人的生活比較開心。」
確實,我也經歷了凱特幾年有伴的日子,有男友的她總是感到壓抑、無法做自己,平常吵架、聖誕節吵架、生日更是吵架,數不清多少個重要節日都在淚水中度過。
上次我們幫她慶生,她還感性落淚說:「沒有男友的生日真的比較開心。」
但凱特並不是單身主義者:「我也想被愛,我也會寂寞,但分手的日子卻更自在、更放鬆,因為我可以做任何想做的事。」
很少喝酒的凱特,一口就把杯中的紅酒乾了:「我這輩子都無法愛人了吧?我大概生病了吧。」
其實凱特沒有生病,只是受傷了。
凱特本質上是渴望愛情的,也享受戀愛的甜蜜與悸動,只是先前幾段戀情承受太多不快樂,讓她只要想到交往要承擔兩人份的責任與情緒,就直覺性倍感負擔,單身雖然寂寞了點,但至少跟朋友在一起很自在,不會有任何得失心,相較之下,當然是自己生活更快樂。
其實最根本的原因,即是先前剛好都遇到1+1<2的對象,所以不相信把自己交給別人能夠真的幸福,對愛情失望。
有時候真愛,就是第一眼就會有感應。請相信自己、拋開預設立場,有時候幸福,就會在你無念無想時真正來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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