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做自己」是我們這個世代常聽見的口號,但每每細想,假如可以什麼都不管,只需要做自己,我們又會是什麼模樣呢?其實很少人能信誓旦旦地說出答案。我想如果要完全做自己,我可能會在無聊的會議途中直接離開,和不應該在一起的人勾搭上,也會毫無節制大吃美食任由自己發胖。而像是夢想之類的東西,仔細想想則多半都與「被他人看見」的慾望有關。
我想現在人們常說的「做自己」,真正的意思應該是「在一片雷同之中,找出自己稍微不一樣的點並賦予它意義」吧!?但真要做到 100% 叛逆,卻是很困難的。我們很難完全擺脫整個人際關係網路的目光,「為別人而活」或多或少是一種必然,然而,這卻不一定是件壞事。
做自己,很多時候是主流行銷促成的迷思
我們常常在大眾廣告上看到要「做自己」的宣言喊話,又或是看見各方面都打「安全牌」的名人侃侃而談「做自己」的重要,這些深究起來完全是自相矛盾的精神談話,其實是給人一種錯誤的自我期待。
人們常把主流上定義的自由、奔放、冒險、異國等元素與「做自己」聯想起來,在紐約巴黎體驗人生是「做自己」,購買名人都愛的背包鞋款是「做自己」,用比較激烈的語氣講著其實很普通的觀點,也說是一種「做自己」。但這些「做自己」,其實都已經是被覆誦過千百遍,毫無新意與特色的事情。做自己某種程度上之所以是一種迷思,是因為我們都有相同的人性,有世代間相似的理想,以及無法完全離世獨居的現實。我們或多或少,都在為別人而活。
為別人而活,可以是激勵自己的動力
然而,「為別人而活」卻不見得是個負面概念。我們會為了向他人證明自己的能耐而努力上進,也會為了向他人展現自己值得更好的生活而不懈打拼,也會在得到他人的讚許與認可時感到快樂滿足。「他人的目光」對我們來說,其實是刺激自己好再更好的動力。
然而,「多在乎別人的看法」當然還是有程度上的分別,心態健康與否也是很大的關鍵。假如生活中大部分的選擇都基於「恐懼」--- 怕被人看不起、怕被父母責罵、怕被朋友視為 “loser”、怕和主流需求不一樣就會喪失他人的喜愛 --- 而非基於正面的較勁心態或透徹的自我覺知的話,很可能就會陷入自我欺騙、永遠追逐著虛幻泡影的困境。
如何拿捏他人觀感對我們人生中的影響比重,以及如何在「為別人而活」上找到健康的平衡點,都是值得我們持續思考的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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