身邊有個朋友幾個月前認識了一個新的對象,對方是個在 Bitcoin 之類新興金融領域打拼的男子,談吐犀利聰穎,時常出差各國參加會議,最近更與夥伴在籌辦一家新創公司,完全是當代科技型男的模範典型。他倆最近表面上打得火熱,但朋友卻曾在私底下和我坦承,「其實他私下個性很差,但和他在一起我覺得很有面子。」
「羞愧」的是,其實我很懂這個朋友說的這句話。
或許你也懂。有時候,我們愛的其實不是一個人的本身,而是這個人所「代表」的一個總體概念。
在親友面前帶得出場的「他」,私底下卻令人厭惡
我曾經和一個很「典型」的律師交往,他外表淡漠冷酷,處事一絲不苟,思緒銳利清晰,本身更是狂熱的素食主義者,工作前套上筆挺高級西裝,拎起皮革公事包時,那英挺模樣實在令人看了目不轉睛,宛如活脫脫從高中時代讓眾多女生癡迷的「霸道總裁」系列小說走出來的人物(我知道這比喻很土,但我想你應該懂。)
然而,和他交往卻根本像是身處地獄。
私底下,他的性格敏感多疑,自私又自大,吵架時更是咄咄逼人,可以說任何能在職場上有利於他的特質,全都成了他拿來「對付」我的籌碼,而我與他價值觀的巨大差異更是所有問題的根源之一。
在親友面前,他是個帶得出場的男人,在社群媒體上,他也是個好看又上相的另一半,但回到家後,他卻是個不折不扣的瘋子。雖然當時的我每天都負面能量爆表,但同時又被他在我腦中的那個理想「形象」給迷惑,完全看不清我愛的只是我在腦中創造出的「他」,而不是真正的「他」。
很多時候我們愛的不是一個人本身,而是他代表的概念
很多時候,我們以為自己愛到不可自拔,其實我們只是愛上自己腦中創造的幻象罷了。
一個溫文爾雅的型男咖啡店長,可能是個喜歡顧影自憐的軟爛男,一個家財萬貫的企業二代,可能是個長不大的煩人屁孩,一個健壯自律的運動家,可能是個把個人志業永遠放在你之前的自我中心者。甚至就連罪犯,都有人被他們代表的「狂野不羈」給吸引。
但很多時候我們卻選擇對這些視而不見,是因為和這些男人在一起雖然不見得讓我們快樂,但至少他們滿足了我們無聊生活的一點幻想與慾望。
然而,當你發現自己無法在他面前做真實的自己、喜歡一群人出去勝過與他單獨約會、和他在一起其實只是因為他能帶給你的各種「資源」、為了能在 IG 上 po 人生勝利組合照而繼續交往,又或是發現自己老是替他的不好找各種藉口(「他都不花時間陪我,但那是因為他在忙事業」)等,或許應該靜下心來想想,為了各種膚淺的理由和不對的人歹戲拖棚,真的值得嗎?是否應該果斷分手,把時間空出來容納下一個比較「對」的人?
世上與自己合拍的人或許真的可遇不可求,但有時候「減低不快樂程度」,或許是個比虛幻的「追尋快樂」更實際的生活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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