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家中學時期應該都有過一段每天穿制服上下學的日子,雖然每個人穿得一模一樣顯得非常單調,可是卻省下每天早上站在衣櫃前思索如何搭配的時間。在美國,大部份的中學開放孩子穿便服到學校,先別太早露出羨慕的表情,最近就有一位女學生為了服裝的問題和學校鬧的不愉快。
剛從西雅圖(Seattle, Washington)轉學到橙園(Orange Park, Florida)Oakleaf中學的15歲女孩Miranda Larkin,開學第三天穿著這件黑色裙子到學校上課。不料卻在走廊上被一位老師叫住,並且以她裙子太短的名義為理由,將她送到醫護室。據稱Miranda被強制換上鮮豔的黃色上衣和紅色運動褲,衣服上寫著大大的「違反服裝規定(DRESS CODE VIOLATION)」。
學校發言人表示,他們規定學生可以選擇穿上這套服裝留下來上課,或是請家裡的人幫他們帶另一套合格的衣服過來。而根據Miranda的說法,學校沒有提供她其他選擇,除了強迫她穿上這件「違反服裝規定」的上衣之外,還規定她必須在學校待一整天。後來Miranda實在受不了,才以身體不適的名義回家休息。
Miranda的媽媽Dianna對於女兒遭到學校如此對待相當憤怒,她嘗試與校方反應卻得不到合理答案,於是轉向媒體,希望能讓這件事受到重視。她並非針對服裝規定,而是覺得學校的處理方式太不人性。讓孩子穿上帶有懲罰意味的「羞恥衣」不僅有可能造成他們身心受創,學校也無形中助長霸凌的勢力。現在Dianna準備向相關政府單位以違反家庭教育權利與隱私權法案(FERPA)的名義提出申訴。
這件事情的背後其實還隱藏著一個問題:為什麼女學生穿短裙就需要受到處罰?就像在電視新聞上看到被強暴的女性,常常被怪罪「穿著太過清涼性感」才引狼入室。到底我們應該教育女孩把自己的身體藏好,否則會讓男性有侵犯她們的藉口;或是教育所有的孩子不管男生女生,都應該要學習尊重別人的身體呢?
資料來源:NYdailynews, USAtoday,圖片來源:Miranda Larkin, FCN, AY Not Dead