租房是不少人的人生難題,為了工作租房,每個月被房租掏空,只能乾巴巴羨慕那些家裡有房的人,不用繳房租本身就是一種人生勝利。
最近,有網友提出「情緒房租」一詞,意思是住家裡的人必須承受同住家人的情緒,就當作繳房租。
看到這個詞,我的心裡被大大震一下,家家有本難念的經,有時候精神折磨比花費金錢痛苦上百萬倍。
北漂十年搬回老家
不用付房租後,我終於實現「吃飯自由」
在台北的日子,每個月光是呼吸就要付出兩萬塊台幣,領著中位數的薪水,過著低收入戶的生活,十塊五塊都要計較。更別說出國或聚餐,能推就推,但月底結餘時又會為依然乾癟的戶頭流下眼淚。
北漂十多年後,因為受夠被房租追著跑的生活,毅然決然拋下在台北建立好的一切回到家鄉。起初真的鬆一口氣,不用邊按計算機邊逛 ZARA、吃一頓五六百台幣的餐也不會心痛,出社會十多年,終於實現人生第一次「吃飯自由」。
十年北漂讓我忘記當初咬牙離家的理由
免房租的代價,是每天瀕臨崩潰
但這些留在戶頭的錢,都是用精神耗弱換來的。
十多年來距離產生美感,我已經忘記當初硬著頭皮也要搬離開家的理由。因為家人作風強勢、習慣不佳,整個家庭的氣氛很低迷,即使什麼都不做待在家裡也會被數落。
還以為我已經成熟許多,經過社會鐵拳的磨練應該能理性面對,想不到每天都被逼到崩潰邊緣。
付了兩年「情緒房租」
身心俱疲的我,決定搬出去付「真正的房租」
只是能自在用錢的日子太香,沒付房租就乖乖吞,不然就滾出去租房子。
後來我開始用物質彌補心靈上的痛苦,維持最低限度的存款,出國買短暫解脫、用買包的興奮買 15 分鐘快樂,就算錢包沒有北漂時那麼扁也沒有厚到哪去,長久下來反而更加痛苦。
如果沒有 100 分完美的家庭,想當軟爛仔真的必須付出代價。
於是,在付了兩年情緒房租後,我決定搬出去付真正的房租,錢能解決的都是小事,但爛掉的心理健康可是難以挽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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