相愛容易相處難,提出分手更艱難。
尤其見到對方哭哭啼啼、擺出一副苦大仇深表情,提分手那方難免會有心軟與自責的情緒,然而,如果不想面對伴侶的苦瓜臉,於是選擇用「一封簡訊」結束關係、徹底消失,這難道就是最好的方式嗎?
一個負責任的分手,到底該如何?相信這是廣大為情所困的男女永遠都在練習、卻沒法保證自己能否好好學會的課題。
用短信分手的理由
不想看到對方情緒、怕伴侶是恐怖情人
主張用訊息分手的人,大抵擔心情人反應過激,沒自信能處理好對方情緒。況且,當雙方內心都不平靜的情況下,其實很難做到「好好說話」,任何分手理由聽在對方耳裡盡是尖銳批判。
哪怕提分手的當事者本意,其實是想要傳達「我跟你個性不適合」,可如若表達不慎,正在氣頭上的伴侶就很容易誤解為「你在批評我」,分手原因越描越黑,終至不歡而散。
有的人則擔心遇上恐怖情人,碰到一哭二鬧三上吊,說不定分手談到一半,兩個人都鬧得要跑醫院跟警察局。
我有一個男性好友 J ,他交過一任「無法接受被分手」的前女友,哪怕見面談分手無數次,回家還各種電話溝通,女生談話時都沒問題,但隔一陣子就開始鬧自殺,一而再再而三, J 的心裡跟著蒙上陰影,將近 3 年都不敢交新女友。
僅用一封簡訊、不願面對面溝通,除了是沒有勇氣面對自己跟伴侶的情緒,以及某部分人,他們會顧慮到伴侶的精神狀況、擔心無法掌控局面。
面對面分手,的確是負責任、考驗 EQ 的表現
將不舒服的理由,慢慢地、輕輕地說出來
排除掉「伴侶是恐怖情人」的選項,當面提分手,我還是覺得這是對待一段感情最溫柔的方式,也是最考驗你的 EQ 的時候。
個人經驗為例,回顧過去談的每段戀愛,無論是對方提分開、和我說他愛上別的女人,抑或是我向伴侶提出分手,大家都是面對面解決。
見面三分情,儘管看到對方悲傷表情會感到不捨和心痛,但相對地,對方也可以看見你的表情,聽見你說話的語氣,只要注意口氣放軟,將殘酷的分手理由輕輕地、慢慢地說,基本上伴侶在「當下」都是可以接受的。
為什麼我會特別強調「當下」,在於我朋友 J 遇到的狀況,我們的確是會碰到伴侶死纏爛打。
哪怕話都說得夠清楚,有些前任依然當你在玩欲擒故縱、演虐戀小說情節,這個時候,你確實就可以不理會他、將他封鎖都沒有關係,這是他的情緒課題,他必須自己解決,你沒有義務幫他擔。
但回到重點,在你選擇封鎖刪除、對前任避而不見之前,和對方把話說清楚,絕對是首要中的首要。
談分手,不是非得要答案不可
而是給對方一個回應的機會的溫柔
或許你會心想:我是要說清楚什麼?人生大多時候,我們是無法從伴侶身上找到關係答案,多半是事後自省反思得來。
那麼,既然不是要找尋答案,為什麼分手仍舊需要好好談話?
因為,這是你給予對方一個「最後溝通與回應」的機會。
你可以聽聽對方怎麼說,就算知道伴侶想法後仍然決意分手,但起碼你透過這次談話更加清楚他的立場,興許談完後,你越發覺得對方還真心不適合自己,心意也就更堅定,相對地,搞不好伴侶也會有這樣的想法(只要他夠理性的話)
可話說回來,一場負責任的分手,確實是無法用「一封簡訊」就能得到。
蔡康永提倡面對面分手
「沒有分手是快樂的,但這是你選擇的代價」
知名主持人蔡康永曾經對「分手該不該見面談」表示看法,他說:「當初你選擇談戀愛,願意承擔開開心心在一起的日子,但分手時卻做不到見面說清楚,不覺得荒謬嗎?」
他用主持 12 年的《康熙來了》為例,坦言事前就知道他可能會哭得很醜,但他願意承擔一切、願意冒這個險:「因為 12 年的情誼,你不該給人家一個交代嗎?分手沒有好事情,見面勢必痛苦與傷心,既然喪禮我們都可以接受了,我們怎麼會無法接受痛苦的分手?」
「你可以坦承做不到,但不能騙自己。」
蔡康永說完,身旁的林志玲眼泛淚光、不停拍手。
那一刻,我曉得他們絕對都是受過傷,且應該有被前任伴侶冷暴力對待過,方才曉得那種煎熬,並確定不會將這種痛苦帶給別人。
蔡康永所言不假,你可以坦承你做不到當面分手,可你絕對不能欺騙自己這個行為是「好棒棒」,在於你「逃避談話」的這項決定,無疑是彰顯自身原來是個無法妥善處理分離的人。
做不到「面對面」沒毛病,「打電話」總可以吧?
當然,關於「面對面分手」這件事,我自己是有辦法做到具備恆心毅力與伴侶談 3 個小時起跳的分手晚餐,回家還繼續打電話安撫,講到前任心平氣和為止。
可是對於別人,我不那麼絕對,因為我發現有人做得到,有人就是很難做到。
因此,我認為講電話也是很好的方式,但絕對不是僅用幾句短信打發、連分手細節都不願好好細聊、不願傾聽伴侶回應,就可以被自我安慰成是一個「負責任的分手」,很抱歉,我不這麼認為,這是沒有同理心的行為。
只是人生嘛,我相信一定有人是當過「一封短信提分手」的人,其背後涵蓋著恐懼、不自信、害怕失控等諸多情緒,遂用逃避進行一種自我防禦,倘若你曾因做出這些事情而後悔,倒也不用過度自我批判。
畢竟,人類都是從犯錯裡步步覺察自己,終究會懂得做一個對自己、對他人都溫柔的人。
大家都是成年人,不要害怕痛苦的分手局面;至於被分手的人,倘若看出對方心意已決,那就請別再執著,畢竟有時候「接受」,才是尊重對方跟關係的一種表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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