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每有人提及 Sharon Stone,便一定會再一次回想她在《Basic Instinct》(《本能》/《第六感追緝令》)裡的模樣。然而對她本人而言,這個「最性感」的影史紀錄或許不是美譽。
Sharon 最新出版的回憶錄《The Beauty of Living Twice》提到:我是被騙才拍了這個鏡頭。
「因為白色會反光,所以我需要妳把內褲脫掉。」
在我們還初來乍到的 1992 年,Sharon Stone 就憑藉《Basic Instinct》性感又危險的 Catherine Tramell 一角,在劇中身穿一襲純白洋裝、頂著 All Back 金髮,蠻不在乎的點煙、換腿交叉一坐,讓 Sharon 就這樣坐上好萊塢性感女神的寶座,而且一坐就是 30 年。
後來許多身材姣好的女子,甚至會模仿 Sharon Stone 這個扮相,致敬拍照。但沒想到,這個經典一幕竟然是來自一場騙局。
Sharon 在回憶錄《The Beauty of Living Twice》說,當時工作人員告訴她白色會讓鏡頭反光,請她把底褲脫掉後拍攝,並且被告知「觀眾都會以為我還有穿內褲。」但影片完成製作,Sharon 參與試片看到那幕才明白:這可比劇組說「有穿內褲」要差多了──裙底風光在大螢幕上清晰可見。
Sharon 走去放映室甩了導演 Paul Verhoeven 一巴掌,然後立刻打電話給律師 Marty Singer。Marty 告訴她,劇組這麼拍是不合法的,但此話卻讓 Sharon 愣住了。
「當初在爭取 Catherine 這個角色的時候,是 Paul 幫我最多。我為這部片努力這麼久,真的要因為這樣打官司嗎?」
資深性感女星的 #metoo 宣言就是炒作?
事後,Sharon Stone 還是讓電影不動聲色的順利上映了。而 30 年過去,有人說這個國際影星是藉故在為新書炒作話題,否則為什麼後來在各大媒體上,還是願意穿著裸露的服裝拍照?還是甘願用性感形象繼續在影壇工作?
大家的議論,簡直是又重演了前一陣子爭得沸沸揚揚的雞排妹事件。
回歸身心自主權的問題,我們該知道:所有的衣著和言行舉止,都應該是自發性的選擇。Sharon 就算當年是自己脫下內褲拍攝,也有權利知道這個選擇在螢幕上呈現的樣貌,以及這件事是不是她個人所能接受?
相信一位自我要求甚高的演藝人員,是無法接受自己演藝事業頂峰,來源是自身被侵犯的經驗。Sharon Stone 呼籲世界在未來繼續改變,並鼓勵所有人保持好奇心,學習一切事物自我充實,也避免被有心人士用曖昧不明的方式誘騙。
在質疑之前,何不先欣賞那份公諸於世的勇氣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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