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這世界上不存在著完美的謀殺案。」每當看完偵探推理小說,總會不禁浮現這樣的想法,就算再怎麼縝密的計畫,總會留下蛛絲馬跡,而主角偵探總能抽絲剝繭,找到真兇,如同推理小說女王Agatha Christie筆下的每樁謀殺案一般,最後留下來的就是案件解開,大快人心的那種快感。
不過,在1930年代的英國,有件謀殺案卻被稱為「不可能的謀殺」,讓許多推理小說作家都深深投入研究這起案件中。
「 An Impossible Murder 」
53歲的William Wallace是一名保險業務員,他與妻子Julia一同居住在英國利物浦的一棟小宅中。1931年1月19日晚上,興趣是西洋棋的William來到俱樂部參加一場錦標賽,剛到俱樂部,店長便轉達他:剛剛有名R.M .Qualtrough男子來電,希望明天能與William見面,商談保險的事宜,儘管從未聽過這個名字,但為了多賺點錢,他決定赴約,記下地址之後,隨即投入棋盤對戰。
隔日晚間六點多, William 搭上電車,趕赴來自R.M .Qualtrough的神秘邀約,他來到指示的地址:Menlove Gardens East,25,卻發現這裡有西路、北路、南路,就是沒有東路!也就是說這個地址並不存在, William 在附近問了許多人,又找了快45分鐘,最後仍遍尋不著,只好空手而歸。
8點45分,William 的鄰居發現他在家口十分著急的樣子, William 告訴他們家中似乎有異狀,鑰匙打不開前後門,並詢問鄰居今晚有沒有發生什麼異常?不過,當三人一同來到後門, William再拿出鑰匙一試,門就輕鬆地開了,步入家中,他們發現留守在家的 Julia 頭部遭受重擊,癱倒在客廳中,早已氣絕了一陣子。
乍看之下,似乎是這名神秘男子 R.M .Qualtrough 策謀詭計 ,調開 William 離家中,趁機闖入家中,並加害 Julia ,但對警方來說, 他們並不相信 William 的證詞,並認定兇手即是 William本人,最後將他逮捕。
是一場處心積慮的詭計?還是一場自導自演的謀殺?
對警方來說,他們認為整件事不合常理的疑點太多。
第一,William 明明不常造訪西洋棋俱樂部,(上次光顧已經是兩周前),為什麼這名神秘男子 R.M .Qualtrough 卻能精準猜到他的行程,並正好在他抵達俱樂部前的25分鐘致電?加上警方發現來電的電話亭就在距離William家的400碼處,更加深了他們的懷疑。
第二, 在William 離開家這段時間,似乎都有「刻意」的目擊證人,從搭電車的時候,便向剪票員確認了時間,向路人詢問地址,在報攤上查詢街道目錄,甚至還跟一名警察敘述今晚的怪事,直到回到家後,又有意無意的招來鄰居注意,似乎就是要讓發現屍體的當下身邊有人見證。
第三,William 明明是一名需要在外東奔西跑的保險業務,自己也有一名交情不錯的人居住在Menlove Gardens,也常造訪這附近,怎麼會不清楚這裡沒有東路呢?
第四,William 告訴警方家中有財物遭竊,是錢盒裡的四英鎊,但如果真的是強盜,為什麼家中並沒有被破壞入室的痕跡,而且其他貴重物品也沒有遺失?
不過,反過來說,William 除了看似刻意的不在場證明,自己也有許多不是兇手的有利論證。根據證詞,William 搭上了晚上7點6分的電車,而根據送牛奶員的證詞,他有在6點45分時跟Julia打招呼,因此如果William要犯案,就只有離家前的短短10分鐘左右。
而Julia受到的重擊,讓現場滿是鮮血,如果William真的是兇手,他就必須得在10分鐘內,重擊Julia十數次,並藏好兇器,換掉衣服,再裝做什麼都沒發生的出門。不過警方並沒有在他身上找到任何血跡或是凶器,只有在廁所發現一滴不知道是誰的血而已。
由於決定性的證據不足,加上William堅持自己無罪,他在一審被判死刑之後,成功上訴扭轉了判決,重新獲得了清白。
無法被破解的謎案
如果William不是兇手,那麼誰才是真兇?有人認為鄰居一家的嫌疑很大,在那個時代,鄰居互相擁有對方的鑰匙非常普遍,這也能解釋為何房子沒有破壞的痕跡,加上鄰居在兇案的第二天隨即搬家,更增添了可疑性,不過至始至終警方從來沒將他們列入嫌疑犯名單中。
另一名可能的嫌犯叫Richard Gordon Parry,他與Wallance夫婦相熟,也跟William共事過,知道William有在家中放置保險金的習慣。在兇案發生後的凌晨一點,他開車來到一間24小時營業的修車行洗車,而車行員工表示發現車上有副沾有血跡的手套,Parry對他說:「要是警察找到這個,我會被吊死。」,如果兇手就是Parry,也能合理解釋一切的動機跟犯案模式,不過,警方也沒有將調查往這個方向進行,這樁殺人案,就此留下重重疑點,成為許多人心中的完美犯罪。
而獲得自由與清白的William Wallace,卻沒有從此過著清閒的日子,受到大眾壓力及社會輿論的他,失去了許多客戶的工作,也收到不少死亡信件的威脅,認為他是「僥倖」躲過死刑,William Wallace只好搬離利物浦,到總部工作,但兩年後,就因腎病過世,即使法律給了他清白,但有罪推定的大眾卻判給了他另一種死刑,痛下殺手的犯人固然值得懲罰,但有時候,盲從輿論的大眾是不是也是一種殺人兇手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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