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常我們在滑IG時,常會因為看見美照而升起出國旅遊的念頭,當人身在國外時,也會在 IG 上找值得一訪的景點。這個以圖像為主軸的社群媒體,已經成為年輕一代吃喝玩樂的百科全書,也因為它的強大影響力,一個新興職業也隨之成長茁壯,我們稱他/她們為「網紅」或 “Influencer”。許多網紅們會以社群影響力為籌碼,和飯店提案交換住宿報導,雖然這種合作方式已經屢見不鮮,但其實很多商家仍對這種互惠行銷抱持懷疑態度。
「網路太龐大,網紅定義太寬鬆」
最近在 The Atlantic 上有篇文章就談論到了這個議題。Maldives 一家五星級酒店 Dusit Thani 的行銷經理 Kate Jones 說自己快被自稱是網紅的人煩死:「這個時代只要有 Facebook 的人就是個 Influencer。有人說,我想要來 Maldives 住個 10 天,po 個兩張照片給 2,000 個粉絲看。也有那種臉書 600 個好友的人來信說『Hey, 我是個網紅,我想要在妳的飯店住 7 天。』其他人會寄很籠統的 e-mail 來,像是『我想要跟你合作』,然後就沒了。
這些人通常想要在五星級飯店住上個 5 到 7 天,早餐什麼的全包。」而 Kate 表示自己每天至少都會在 IG 上收到 6 個這樣的訊息,而在所有毛遂自薦者之中,約只有 1 成的人是真正值得去談合作的。為什麼會出現這些亂象?一個品牌顧問公司 The Projects 的專家 Jack Bedwani 說,「網路太龐大,『網紅』定義太寬鬆。」
多才多藝的網紅,能激發出各種有創意的合作案
還記得之前有個新聞鬧得沸沸揚揚,故事是一個英國旅遊 blogger Elle Darby 寫信向一家旅館 White Moose Cafe 提案合作,沒想到旅館竟把她的請求信公開並大肆撻伐,結果引發網友正反兩面看法。其實這種合作案本身沒什麼問題,只是需要考慮的條件與實際合作方式需要多方溝通詳談,如果做得好,其實網紅效應的力量是很強大的。
許多網紅就認為,因為網路無遠弗屆的特性,店家會因為網友一個連一個地點閱帳號,而吸引到原本觸摸不到的客群。而一個本身有行銷背景的網紅 Zach Benson 也表示,其實發一兩張照片,有時候對店家生意的幫助的確不會太大,因此他在到訪旅館時,會給他們的行銷團隊一些課程,教授他們怎麼用吸睛的照片或活動來吸引更多的人,將雙方合作效益最大化。而有些旅館則認為,有時候請網紅入住的成本,遠比雇用一個專業攝影師的花費低,不失一個不錯的選擇。
旅館設計專門的評鑑方式,讓互惠合作更有效率
網紅合作案非常常見,許多旅館也開始設計因應的模式來處理這類事務。有些飯店會觀察網紅的互動率而不是整體粉絲數,因為許多數字是能買來的,而有些店家則設計了制式化表格,網紅可以在上面填寫資料,以利旅館快速篩選合作對象。
有些飯店則將過往所有合作過的網紅資料蒐集起來,製作成一個 database,之後只要有任何季節性或主題活動,就會在資料庫中找尋適合的人合作,降低低成效行銷的機率。
其實互惠式的行銷的確有好有壞,但只要雙方都有誠信、保持職業道德並用心合作,未嘗不是一件好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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