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等到我存到錢,我要來買個包。」
相信很多人都有這種想法,好不容易存起來的錢,當然要花在值得的東西上,有的人想買個朝思暮想的名牌包,有的人想買心儀很久的高跟鞋……各種物慾在心底橫流。但冷靜想想,所謂的「值得」,難道就是看得到摸得到的商品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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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國康乃爾大學心理學教授Thomas Gilovich進行了一項長達二十年的研究,得到了一個結論:不要把錢花在物質生活上,因為物品帶給我們的快樂稍縱即逝。為什麼呢?
- 第一個原因是,雖然剛買來的東西很新穎,但很快我們就習慣它的存在,當初的興奮感早就消失。
- 再來,買了一樣東西,接著就會有新的期望,想要買更多更好的。
- 此外,人心總是忍不住想比較。假設你剛買了輛新車,人人都羨慕不已,但過沒多久你的朋友又入手了一輛更厲害的車。要比是比不完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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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具有適應的本能,所以剛買下新東西時的興奮感持續不了多久,但同時我們又會默默地覺得自己能一如往昔地珍愛一件物品,而且買來的物件具體而真實,給人實在擁有的感受,因而不自覺在腦中形成一種自相矛盾的想法,對物質難以抗拒。
相反地,花錢買經驗就不同了。比如說去上課、旅行,雖然這並不是摸得著的東西,但它卻能永遠存在心底,誰也帶不走。做了,就永遠是你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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