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會做什麼事來讓自己開心?給自己十秒鐘想一下,再往下繼續看。
你的答案是試著做點放鬆的活動?還是給自己多一點空閒時間紓壓?
這個問題看起來很簡單,可是回答卻隱藏更深的訊息。如果你的答案是上述的方向,那確切來說,你做的只是避開壓力、焦慮、挫折與疲憊等情緒,也就是被動地尋找快樂。美國賓州大學心理系教授Martin E.P. Seligman認為像這樣把注意力放在排除壓力與創傷來尋求快樂,是「錯誤而且不見得能真正帶來快樂的。」
那要怎麼做才能主動地由內心生出快樂呢?Seligman提供了一個辦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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怎麼做?
第一步:回想一下自己的人生,找出一個自認為狀態最佳、最感到驕傲的時刻,想想自己當時做了什麼。這個事件不必驚天動地,就算是一件芝麻綠豆的小事也行。
第二步:寫下來。不用追求文字的完美,但至少要是真實發生過的事,有頭有尾。
第三步:好好看看寫下的事蹟,這是你在狀態最好時做的最棒的事,那時的你充滿力量。然後問問自己:我要怎麼善用自己的力量?我要怎麼把這股力量用在工作和生活中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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做多久?
連續做七天,七天就好。每天都想一下自己曾經做過的好事,找出自己本就具備的各種力量,並試著把這些不同的力量運用在每日生活中。
七天之後,會發生什麼事?
雖然只有七天的時間,但當初參與這場心理實驗的人,在六個月後依然感受得到效果,他們比較不憂鬱,也對生活比較滿足,比實驗前好得多。這能帶來較長遠的改變,不管是在個人思想、人際關係還是工作都能有所改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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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想試試看嗎?與其老是東想西想煩惱各種雜事,不如把這點時間拿來做更有意義的事,就從這裡開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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