韓國電影《素媛》原型性侵犯趙斗淳即將刑滿出獄,他在 2008 年因對當時年僅八歲的女童實施性侵害和施暴而被判刑。受害女童雖然最後被獲救,但因其器官受到八成的損害而致使終身殘疾,更不要說她心靈所受到的損傷。
更令韓國社會憤怒的是犯下如此惡行的「人間惡魔」,最終只被判刑 12 年。雖然在《素媛》電影的影響下,韓國政府實施了「素媛法」,大力加強性侵罪的刑罰,更有過百萬人向青瓦台請願,要求政府拒絕釋放趙斗淳。但基於韓國「一案不重審」的法律底下,已經判決的罪刑是不能輕易更改的。所以,在受害者明年滿 20 歲之際,趙斗淳亦將如期刑滿出獄。
監控期過後
誰來保證他不再犯案?
趙斗淳的出獄無疑令韓國社會人心惶惶,而令人更擔憂的是她的住址和受害人家只距離不到一公里,加上趙斗淳在獄中曾接受超過 400 小時的心理治療,但他仍未能通過心理測試,而其反社會人格障礙測試的分數卻高於其他的連環殺手。
Photo via : MBC 電視台
雖然韓國政府在 2019 年通過《趙斗淳法》,並一再保證會對趙斗淳進行長期的監控和心理治療,但在監控期過後,又有誰來保證他不會再次犯案?
其實在韓國節目《想知道真相》中,就曾公開過趙斗淳以前的畫像,當時的犯罪心理學教授指出隨著年齡的增長,他的五官會變得溫和和有所變化,但僅僅依靠年輕時的畫像是難以確認趙斗淳今日的長相。
於是在今年 10 月,韓國 SBS 電視台為了國民的安全考慮,決定冒着違法的可能(韓國法律規定罪犯也享有肖像權,未經許可公開犯人肖像,即屬違法。),公開趙斗順現時清晰的長相以保護受害者和國民。
Photo via : MBC 電視台
或許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我們每一個人都理應享受被法律保障的權利。然而在享用權利的前提下,我們亦需要承擔一定的責任。
趙斗淳可以因為有法律的肖像權保障而無懼地重新展開新生活,相反受害者卻會因為無法識別犯人而終生活在恐懼之中。那麼在一個人選擇以犯罪的方式剝削了其他人的權利底下,他是否還應該無條件享受這些自由呢?
Cover / Photos : MBC 電視台,《素媛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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