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青澀的學生時期,對愛情的認知就是「我喜歡你,你也喜歡我」,有感覺就能在一起,純粹而不複雜。一直到長大以後才發現,「喜歡」不一定能成為「交往」的要件,其中還夾雜太多複雜原因,太多感情最後都只停在曖昧階段就不了了之。
不少女孩都曾經陷在這種感情困境裡,「為什麼該做的都做了,最後對方還是選擇『當朋友』?」。收集了一些男性友人的看法,也許你也會對愛情有其他的看法。
# 到了一定年紀,女友都會用老婆的標準挑,要交往不容易
今年就要30歲了,希望下一個女友就是可以結婚的對象,觀察期會想拉長一點,喜歡也不會那麼快告白。因為有好感,就可能自然而然以男女朋友的方式相處,藉由這個方式進一步觀察是不是適合在一起,如果相處起來感覺不對,或是有些地方不合,就不會想交往了,不想浪費彼此時間。
# 覺得現階段還有其他比「交女友」更重要的事
說真的,「女朋友」是一個滿難搞的東西,要安撫脾氣、要約會、要講電話,會花掉很多時間跟力氣。可能現階段事業剛起步,或是還有其他事情讓煩心,就不會想讓自己掉入這個坑裡。但還是喜歡跟女生曖昧,享受戀愛的感覺,累的時候有人談心、孤單的時候有人陪,不用負任何責任,多好?講起來滿渣,但這是事實。
# 不管女生多好,心不想定,就不會想交往
想要絕對的自由,也無關約會對象好不好,就是純粹不想被綁住,不想要到哪都要報備、跟兄弟想去個夜店還要忍受女友碎念、討厭跟其他女生親近一點都要小心翼翼,但又滿喜歡隨時有人可以陪伴的感覺,坦白說,這種沒講清楚責任歸屬的曖昧關係,對來說很划算。
# 說不出原因,就是感覺不對
之前約會過條件不錯的對象,她各方面都滿符合我喜歡的標準,我也以為她就會是我女朋友,可是越約會,喜歡的感覺就越還好,也曾經試過更用心相處看看,但是沒感覺就是沒感覺,最後也只好漸行漸遠。
# 沒為什麼,不夠喜歡而已
男生是滿簡單的動物,在很喜歡的情況下,女生缺點再多,我們都可以看成優點。不夠喜歡,一個小缺點都可以成為不想交往的理由,就算你十全十美,我們也會用「你太好了,是我不夠好,不想耽誤你,我們做朋友吧」拒絕在一起。
# 不是以交往前提的約會,本來就不會在一起
我和她是在交友軟體上認識的,打從一開始就是圖個陪伴的溫暖,我沒想太多,只是後來女生大暈船,和我吵為什麼我們像情侶一樣吃飯約會看電影,我卻不想在一起?我其實覺得很唐突,因為打從一開始就沒有要交往了啊?不是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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