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 生日的這天,剛好距離我們結婚登記滿四週。
「要出門了嗎?」試探性的問句,那個早上出現了幾次。
結果我在自己的結婚儀式上,還是遲到了。
在一起八年了,理性行動派加上不按牌理出牌,沒有一定要如何,也沒有什麼不可能,在紐約這座這麼自由卻又矛盾的城市,套上去年萬聖節買的洋裝,就這麼搭著地鐵去結婚了。
跟日常差不多的隨性裝束
男子的服裝,依然是從衣櫃裡翻出來的:Celio 深藍襯衫、Levi’s 白色丹寧褲,棕色的 Coach 皮帶和紅棕色靴有對話的空間,唯獨少了件淺色西裝外套,於是前一個週末臨時到夏季折扣的 Zara 尋寶。
兩人出門前還臨時起意,一人抓了一頂帽子,一灰藍、一白藍,成了這天36度高溫時稍稍能遮陽的配件。
大紅玫瑰花束與胸花則是來當見證人的朋友送的禮物。
她在市政廳前賣花的小攤挑了兩束,都是玫瑰,一束白色與粉紅交錯,一束是這樣的鮮紅,原先就想要顏色單純的花,於是毫不猶豫地選擇了紅玫瑰,僅管我平時不太喜愛紅色。在小攤前,我猶豫了三十秒,最後挑了銀色的花束手把緞帶,銀色似乎隱隱地與金色洋裝私下溝通著。
由於對鑽石不太感興趣,於是兩人最後決定以 Cartier 的經典三環戒為對戒,我的是小尺寸的經典款,而 H 的則是特殊的黑色陶瓷材質。
而另一位見證人朋友,則幫我們記錄下了人們都說一生只有一次,但我卻覺得仍舊是日常的影像。
在紐約登記結婚,其實沒有那麼困難
市政廳的安檢人員是我在美國遇到最快樂最友善的了,在這裡好像沒有悲傷與煩惱,無論正式還是隨性,穿著白紗帶著花童的、穿著T恤染著一頭藍綠髮的、只帶著一位見證人的、全家大小都出動的,同性異性,每個人看起來都這麼開心。
證婚儀式大概三十秒就結束了,我連 I do 都沒說,就只回答了個 Yes,這對一個討厭儀式的人來說實在太好了,早知道就隨性到底,答個 Yea 就好。
注意:
已經在他國結過婚的人,就算伴侶還是同一個人,依然不能再到美國辦理公證,否則會犯重婚罪哦!如果此次結婚在台灣要有法律效力,需在登記30天內,到駐美辦公室辦理後續手續。
結婚儀式換來了一紙證書、一枚戒指,
但婚姻與感情依然需要最日常的維繫與經營。
八週年快樂,結婚快樂。
三毛
大概是近代簡約隨性結婚的前鋒
最近把三毛拿出來看,看她的《結婚記》,也是隨性到底。覺得能跟欣賞的作家在人生經歷中,有那麼一點點的相似,好像也有那麼一點點的與有榮焉。
三毛大概是近代台灣文壇上「做自己」的第一人,在旅行還困難重重的6、70年代,就隻身到了西班牙,再輾轉到了西屬撒哈拉沙漠,寫下了一個個至今仍然膾炙人口的故事,也讓當時大多數對於沙漠實在太陌生的讀者,有了可以窺見另一個世界生活樣貌的機會。
三毛在《結婚記》裡寫道,由於還未曾有過西班牙公民在西屬撒哈拉沙漠辦理公證的前例,她和未婚夫荷西要申請的文件之繁瑣,她甚至有了打消公證結婚的念頭。
好不容易文件往返了三個月,一切程序終於都完成了,她前一天下午才臨時被當地法院告知隔天要結婚,而她在走回家的路上,碰巧遇見荷西公司的司機,還順道請她帶個口信給荷西,告訴他明天下午結婚。「難道荷西先生今天不知道自己明天要結婚嗎?」司機這麼問。
由於實在太突然,荷西來不及請假,在結婚當天早上還得去上班。荷西穿了件深藍襯衫,而三毛則套了件顏色和荷西的襯衫相稱的淡藍細麻布長衣服、戴了頂草編寬沿帽,沙漠裡鮮花難有,更何況這麼臨時,於是三毛別了把香菜在帽子上,走路去結婚,成為沙漠法庭裡公證結婚的第一對新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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