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個人的一生裡面總會有幾個難忘的人,不管是否還有聯絡,或者早已漸行漸遠。在一段時間過後,你再也沒有向任何人提起過他,可是你心裡一直都清楚知道,他在你心裡的地位是永遠不會變的。那些年,是他教會了你愛;那些年,是他讓你知道,你可以愛人。
「但也許,青春成為一種印記,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版本和詮釋,深深烙印在生命底層, 我們保留了自己想要擁有的部分,我們變成了現在這樣的人。 於是,青春永恆的封存在記憶中,無法刪除,不能取代。」—張曼娟《青春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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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想不起來了,第一次看見他的時候是什麼樣的場景,因為不仔細看的話,他瘦瘦的身軀與並不是那麼突出的身高,很容易被埋沒在人群中。他甚至不是一般人眼中所謂的帥哥天菜,但他有一雙好看的眼睛,笑起來總是瞇瞇的,眼角好像會說話。遇見他之前好像沒有什麼夢想是最想實現的,但遇見他之後,總是希望可以就在某一個時刻永遠停止,待在他身邊不要離開了。那時候我們眼中的愛情都還在迷霧之中,你伸手不見前方,或許我們會有迷惘的時刻,伸手不見五指,可是你知道這個人在你身邊與你一起前行,所以即使迷惘害怕,你也能從其中感到一絲甜蜜,心甘情願。
因為遇見他,你開始知道在乎與被在乎是什麼樣的感受。因為遇見他,你開始覺得原來這個世界還可以讓你有這樣的感受和心情。因為遇見他,你會更努力的想要讓自己變好,只為了能讓彼此留在身邊久一點時間。因為遇見他,你開始知道愛情不是只在情歌中聽到,電影裡看到,你的生活裡,每一天每一天都在體會著。也因為這個人,你的情緒會受到影響,好的、壞的。因為這個人,你也有可能開始懷疑自己是不是不夠好,或是因為這個人而學會了自重自愛,你會開始擁抱這個世界的不美好。因為有他,你好像什麼都可以做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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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而那時候的你太年輕,不管怎麼努力卻還是走不到一起,你知道你們就到這裡了。可是你也知道,你這輩子不會忘記這個人。你也許不記得第一次遇見的情景,卻記得他向自己走來的每個剎那;不記得那時候愛聽的每首歌,卻記得他曾唱給自己聽的那首;不記得自己多怕熱多怕曬傷,卻記得他在球場上奔跑的身影和牽著手一起走過的大街小巷;不記得自己在遇見他以前曾經嫌日子無聊,但你記得有他的時候你總是不無聊,每一天都甜得像空氣裡瀰漫著糖。
致沒能和我走到最後的你,親愛的你,最後的最後是什麼樣的情景,就當作,已經忘記了的不再提起。你就是那種讓人記起來以後又太難忘的人,和你一起度過了溫暖的時光,那些美好的細節,都牢牢扎根長在心口上最柔軟的部分,然後就知道這是必須守護的什麼,因為是你教會了我愛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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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那樣的時光裡我們都還沒有被世界傷害得太重,還以為溫柔是一種能力而不是選擇,慶幸是你擁有過我最純粹的溫柔,還好我趕上了我們的相遇。《左耳》裡面有一句話說:「愛對了是愛情,愛錯了是青春。」,我不知道我是愛對或愛錯了你,我只知道,我慶幸我生命中曾有過你。
致沒能和我走到最後的你,不管你是否知道,你是我最美的遺憾。如果有一天你問起,也許我會告訴你,你的名字和我的青春等同於一個場景,我在那個場景裡好好愛過你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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