聽過「21天效應」嗎?在心理學上有個說法,養成一個新習慣、接受一個新觀念,需要21天的時間,簡而言之只要持續做同個動作、同件事超過21天,就能成為你的習慣。一開始或許需要不斷提醒自己,但事情久了似乎便自然而然成為了潛意識。
如果說,習慣有另一半在身邊,也可以靠21天養成;那麼要讓自己忘記這個習慣,為什麼卻不只21天?
其實不是忘記了,只是暫時想不起來
有些事情如果沒有一而再、再而三提醒就會在腦子裡稍縱即逝,我們稱之為「忘記」,說得更精準一點,其實不是忘了記住它,而是想不起來。通常大多數人會覺得,想不起來就代表它不重要,但感情肯定是重要又銘心刻骨的,又怎麼可能這麼容易就讓你忘記?或許你可以習慣對方不再陪伴、讓自己回到一個人,但絕對不代表想不起來對方的容貌和碰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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讓自己遺忘的最好方法,就是一直想
如果忘不了他,你能做的事可不是自怨自艾,就算朋友A說「多跟朋友出去」妳聽不進去;朋友B提議「好好大哭一場」,但哭完了他還是在妳心裡⋯⋯,朋友C建議「保持忙碌!」但你忙完了卻止不住排山倒海而來的空虛,這些事情妳都做了卻毫無進展,那又如何呢?不如換個方式吧!想他的時候就想個夠、懷念的時候就懷念、想罵的時候就罵出來⋯⋯,順著自己的心境過生活,才是讓自己好過的第一個基本條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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誰說一定要忘掉?放在左邊口袋也不賴
除了過好自己的生活,妳還能培養很多很多21天小習慣,每天定時運動、看一部影集、睡前看書⋯⋯太多太多好習慣可以讓妳的生活變得更好了,當妳滿意了現況再回頭看看,就是因為對方離開才造就了現在的妳,就算偶爾還會想到他,也可以把殘影放在左邊口袋,把對他的懷念化為感謝,他不再是那個惹人厭或令你無法自拔的角色,就算對方當初的種種做得再糟糕,那些都應該是妳的養分而非絆腳石,因為阻止妳向前的、改變的,從來都是妳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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