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相差七歲,因緣際會下在網路上相識。
他對我很好,像個大哥哥一樣的照顧人,有好吃好用的東西總有我一份。帶我認識他的朋友,告訴我很多關於他的故事,總記得我缺什麼、喜歡什麼,準備的好好的。逗我笑,陪我度過無數個失眠的夜晚。生活中的各種疑難雜症,都能在他那尋求到最好的解答。
他總說我們相見恨晚,總嚷嚷著應該要娶我回去的,不知所措的我只能笑說不要鬧,女兒才剛出生,翻身都還不會。
是的,我見過他太太、也抱過他女兒,和他們家的長輩相處甚好,逢年過節會互相寒暄的程度。
能不能夠稱為緣分我並不清楚,但雖然認識不到一年,兩個人就像老朋友那樣暢所欲言。
然後有一天,那個尷尬的問題還是來了「當我女朋友好不好?」他說,有著我沒見過的認真神情。
作為一個外遇對象,以下條件請一一詳閱。
1. 我不可能要求他常常在我身邊。
因為一個人每天只有二十四小時,我要與元配、工作和他的睡眠搶時間。
2. 我尊重他有「第一家庭」要顧。
我們兩人之間的甜甜蜜蜜,如果能用“家庭”兩個字來形容,那會多浪漫。但另一邊,才是擁有法律效力的家庭組成,當然不能隨意忽略。何況我們不是公開交往。
3. 我要知道很多情況我不會是優先考量。
我“只”是個小三,很明顯配偶欄上的名字佔了一個更大的考量。所以凡事要以不打破他與元配的關係為原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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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 我明白從開始到結束我們都得躲躲藏藏。
可能只有極少數、極稀有的元配會樂於與婚姻介入者噓寒問暖,不過我也不想被追著打或者上法院。說真的,我甚至不確定我的朋友們能不能接受討論我的感情事。
5. 最重要的是我是個外來者,以上要無條件遵守。
理想情況是我要能百分之百不吵不鬧,不增添另一半困擾,成為一個能讓他“輕鬆自在相處的存在”。否則我將失去成為小三的價值。又或者,我的身份說到底是為了肉體關係而存在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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縱使,
我只是單純的想要被愛,想要結婚,想要有自己的孩子,每天每天在親愛的枕邊醒來笑著對他說早安,然後賴皮要他為我做早餐。——這樣的要求會不會太奢侈?
喜歡他是真的;想不顧一切攪和進去的心也是真的,縱使我的出發點是這樣的簡單,我們的未來能如其所願嗎?
那位,怕你不好意思吃,在朋友聚餐上總幫你夾菜;
明明累到隨時可以昏睡卻還是忍著,直到確認你平安到家;
聽到你有哪裡不舒服,除了帶你看病拿藥還會哄你開心哄你笑;
排除掉他對我的好、我對他的眷戀、他對我的愛戀。
是你,能無怨無悔地簽約嗎?與惡魔的條款——做一個稱職的小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