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旦是新一年的開始,充滿了期待與希望,但年僅29歲的美國女子Brittany Maynard卻在這天等來了噩耗。結婚一年多,正在計劃要孩子的她因頭痛不適決定到醫院就醫,結果卻被確診罹患腦癌。
原本,醫生表示最多還能活個幾年,但誰知命運弄人,病情惡化速度一再加快,去到今年4月已發展成腦癌中非常致命的多形性膠質母細胞瘤,而且是第四期,因此被醫生宣判只餘下6個月可活,沒有任何藥能夠治療或續命的Maynard做出了她此生最艱難的決定——親自選定死期實行安樂死。
安樂死,在很多人眼裡等同於自殺,是對生命的不尊重不珍惜,但眼看著Maynard的病痛加劇,陸續出現癲癇、劇烈的頭痛頸痛,以及類似中風的症狀,未來還會失去說話及活動能力,家人同意了她的要求,並且舉家移居至安樂死合法的Oregon州,讓女兒、愛人能夠像她說希望的那樣,被所愛的人環繞著,然後平靜地、有尊嚴地離開,不必被病痛折磨得人不像人,連累家人也受難。
在決定要安樂死之後,堅強的Maynard開始與家人朋友到處旅遊,按照自己的意願過完餘下的日子,再看看這世界的美好,抓住所剩的每一天,並且攜手非營利組織Compassion & Choices(慈悲與選擇)製作了一支影片,去解釋自己為何會選擇安樂死,呼籲死亡權合法化,提倡公眾尊重死亡,讓那些像她一樣在病痛中等死的人能夠有選擇自我解脫的權利。
雖然Maynard的行為非常勇敢,同時也確實是無奈之舉,但還是有部分網友持反對態度,認為安樂死始終是自殺,不讚同,這是膽小的表現。面對這樣的指責聲,Maynard強調這並不是自殺,她很想活下去,她和家人一直在祈求奇跡出現,但事實卻是她時日無多,厄運從天降她無法選擇,如今只求走得有尊嚴,於是在完成了遺願清單的最後一項——去大峽谷遊玩之後,再一次出現癲癇,隨後連丈夫姓名都記不起的她,決定在丈夫生日的第二天——11月1號結束生命。
今天是11月3號,Compassion & Choices的發言人Sean Crowley證實,Maynard已經帶著愛離開人世,當天在親人的守護下,她躺在自己的床上接受安樂死,走得很安詳。愿逝者安息。
Note:
Oregon州允許安樂死,不過申請者必須是身患絕症,剩下不到6個月性命而且心智健全的成人,接受安樂死時必須遵照醫囑服藥了斷。如果病人臨時改變心意,可以立即停止。雖然很多地方不認可這種做法,但這終究是病人自己的性命,交給他們決定會不會比交給政府或醫生更恰當呢?畢竟無藥可救或續命的重症病人遲早是要死去的,區別只是在於以何種方式,在怎樣的狀態下離開。